1、必须使用持有爆破证书的专业人员。严格按照放炮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合格的雷管、巴音郭楞巴音郭楞爆破线。
2、枪手应严格执行爆破物品的退货和收集制度。值班所需的炮药、电管由值班枪手限量收集,然后直接安全运输到工作场所,放置在爆破物品储存柜内锁定,不得乱扔乱放。
3、炮眼布置图必须标明采煤工作面的高度、钻孔范围或隧道段的尺寸、位置、数量、深度、角度和炮眼编号,并用正面图、平面图和剖面图表示。
4、炮眼说明书必须说明炮眼的名称、深度和角度,使用炸药和雷管的品种、剂量、密封长度、连接方法和爆炸顺序。
5、爆破前,必须有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场所的所有通道上作为警戒工作,所有人员必须将工作面疏散到新浪潮中,杜约回风巷有人。
6、放炮时,必须加强放炮地点,以免破坏巷道和顶部。如果棚架损坏,有伞檐,巷道不畅,有透水迹象或工作面风量不好,严禁装药放炮。
7、射击时,射击线的长度必须符合规定的长度。巴音郭楞巴音郭楞爆破线与射击距离,转弯长度不小于50米,直线距离不小于100米。矿用射击线必须符合有关规定,不得与任何电缆或导体接触。
8、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制度。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气流中引爆线瓦斯浓度达到1.0%的,严禁装药放炮。